我們要給你閱讀故事書的第一個建議是:快讀,并且全心全意地讀。理想上來說,一個故事應該一口氣讀完,但是對忙碌的人來說,要一口氣讀完長篇小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不過,要達到這個理想,最接近的方法就是將閱讀一篇好故事的時間壓縮到合理的長度,否則你可能會忘了其間發生的事情,也會漏掉一些完整的情節,最后不知道自己在讀的是什么了。
有些讀者碰到自己真正喜歡的小說時,會想把閱讀的時間拉長,好盡情地品味,浸淫在其中,在這樣的情況中,他們可能并不想借著
閱讀小說,來滿足他們對一些未知事件或角色的了解,在后面我們會再談到這一點。
我們的建議是要讀得很快,而且全神投人。我們說過,最重要的是要讓想像的作品在你身上發生作用,這也就是說,讓角色進入你的心靈之中,相信其中發生的事件,就算有疑惑也不要懷疑。在你了解一個角色為什么要做這件事之前,不要心存疑慮,盡量試著活在他的世界里,而不是你的世界,這樣他所做的事就很容易理解了,除非你真的盡力“活在”這樣的虛構世界中,否則不要任意批評這個世界。
下面的規則中,我們要讓你自己回答第一個問題,那也是閱讀每一本書時要提出的問題—這整本書在談些什么?除非你能很快讀完,否則你沒法看到整個故事的大要,如果你不專心一致地讀,你也會漏掉其中的細節。
根據我們的觀察,一個故事的詞義,存在于角色與事件之中,你要對他們很熟悉,才能理清彼此的關系,有一點要提醒的,以《戰爭與和平》為例,許多讀者開始閱讀這本小說巨著時,都會被一堆出場的人物所混淆了,尤其是那些名字聽起來又陌生得不得了,他們很快便放棄了這本書,因為他們立刻認為自己永遠不會搞清楚這些人彼此之間的關系了,對任何大部頭的小說而言,都是如此,而如果小說真的很好,我們可希望它越厚越好。
對懦弱的讀者來說,這樣的情況還不只發生在閱讀上。當他們搬到一個新的城市或郊區,開始上新的學校或開始新的工作,甚至剛到達一個宴會里時,都會發生類似的情形,在這樣的情境中,他們并不會放棄,他們知道過一陣子之后,個人就會融人整體中,朋友也會從那一批看不清長相的同事、同學與客人中脫穎而出。我們可能沒辦法記住一個宴會中所有
人的姓名,但我們會記起一個跟我們聊了一小時的男人,或是我們約好下次要見面的一個女人,或是跟我們孩子同校的一個家長。
在小說中也是同樣的情況,我們不期望記住每一個名字,許多人不過是背景人物,好襯托出主角的行動而已,無論如何,當我們讀完《戰爭與和平》或任何大部頭的書時,我們就知道誰是重要的人物,我們也不會忘記,雖然托爾斯泰的作品是我們很多年前讀的書,但是皮埃爾、安德魯、娜塔莎、瑪麗公主、尼可拉斯—這些名字會立刻回到我們的記憶中。
不管發生了多少事件,我們也會很快就明白其中哪些才是重要的。一般來說,作者在這一點上都會幫上很多忙,他們并不希望讀者錯過主要的情節布局,所以他們從不同的角度來鋪陳。但我們的重點是:就算一開始不太清楚,也不要焦慮。
事實上,一開始本來就是不清楚的,故事就像我們的人生一樣,在生命中,我們不可能期望了解每一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或把一生全都看清楚,但是,當我們回顧過去時,我們便了解為什么了。所以,讀者在閱讀小說時,全部看完之后再回顧一下,就會了解事件的關聯與活動的前后順序了。
所有這些都回到同一個重點:你一定要讀完一本小說之后,才能談你是否把這個故事讀通了。無論如何,矛盾的是,在小說的最后一頁,故事就不再有生命了,我們的生活繼續下去,故事卻沒有。
走出書本之外,那些角色就沒有了生命力,在閱讀一本小說時,在第一頁之前,到最后一頁之后,你對那些角色會發生些什么事所產生的想像,跟下一個閱讀的人沒什么兩樣,事實上,這些想像都是毫無意義的。
有些人寫了《哈姆雷特》的前部曲,但是都很可笑,當《戰爭與和平》一書結束后,我們也不該問皮埃爾與娜塔莎的結局是什么?我們會滿意莎士比亞或托爾斯泰的作品,部分原因是他們在一定的時間里講完了故事,而我們的需求也不過如此。
我們所閱讀的大部分是故事書,各種各樣的故事,不能讀書的人,也可以聽故事,我們甚至還會自己編故事,對人類而言,小說或虛構的故事似乎是不可或缺的,為什么?其中一個理由是:小說能滿足我們
潛意識或意識中許多的需要,如果只是觸及意識的層面,像論說性作品一樣,當然是很重要的,但小說一樣也很重要,因為它觸及潛意識的層面。
簡單來說,如果要深人討論這個主題會很復雜,我們喜歡某種人,或討厭某種人,但卻并不很清楚為什么。如果是在小說中,某個人受到獎勵或處罰,我們都會有強烈的反應,我們會甚至因而對這本書有藝術評價之外的正面或負面的印象。
譬如小說中的一個角色繼承了遺產,或發了大財,我們通常也會跟著高興。無論如何,這只有當角色是值得同情時才會發生,意思就是我們認同他或她的時候,我們并不是說我們也想繼承遺產,只是說我們喜歡這本書而已。
或許我們都希望自己擁有的愛比現在擁有的還要豐富。許多小說是關于愛情的,或許絕大多數,當我們認同其中戀愛的角色時,我們會覺得快樂,他們很自由,而我們不自由,但我們不愿意承認這一點,因為這會讓我們覺得我們所擁有的愛是不完整的。
其實,在每個人的面具之下,潛意識里都可能有些虐待狂或被虐狂,這些通常在小說中獲得了滿足,我們會認同那位征服者或被虐者,或是兩者皆可,在這樣的狀況中,我們只會簡單地說:我們喜歡“那種小說”,用不著把理由說得太清楚。
最后,我們總是懷疑生命是不公平的。為什么好人受苦,壞人卻成功?我們不知道,也無法知道為什么,但這個事實讓所有的人焦慮,在故事中,這個混亂又不愉快的情況被矯正過來了,我們覺得格外滿足。
在故事書中、小說、敘事詩或戲劇,公理正義確實是存在的,人們得到他們該得的。對書中的角色來說,作者就像上帝一樣,依照他們的行為給他們應得的獎勵或懲罰,在一個好故事中,在一個能滿足我們的故事中,至少該做到這一點,關于一個壞故事最惹人厭的一點是,一個人受獎勵或懲罰一點都不合情合理,真正會說故事的人不會在這一點上出錯。他要說服我們:正義—我們稱之為詩的正義—已經戰勝了。
大悲劇也是如此,可怕的事情發生在好人身上,我們眼中的英雄不該承受這樣的厄運,但最后也只好理解命運的安排,而我們也非常渴望能與他分享他的領悟。如果我們知道如此,我們也能面對自己在現實世界中所要碰上的事了,《我要知道為什么》是舍伍德•安德森所寫的一個故事,也可以用作許多故事的標題,那個悲劇英雄確實學到了為什么,當然過程很困難,而且是在生活都被毀了之后才明白的,我們可以分享他的
洞察力,卻不需要分享他的痛苦遭遇。
因此,在批評小說時,我們要小心區別這兩種作品的差異:一種是滿足我們個人特殊潛意識需求的小說,那會讓我們說:“我喜歡這本書,雖然我并不知道為什么。”另一種則是滿足大多數人潛意識需求的小說,用不著說,后者會是一部偉大的作品,世代相傳,永不止息。只要人活著一天,這樣的小說就能滿足他,給他一些他需要的東西—對正義的信念與領悟,平息心中的焦慮。
我們并不知道,也不能確定真實的世界是很美好的,但是在偉大的作品中,世界多多少少是美好的,只要有可能,我們希望能經常住在那個故事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