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以瑾
從古到今,很多人說“書非借不能讀也”,但這不符合我的體驗。我不喜歡到圖書館或向別人借書看,也不喜歡把自己的書借給別人。原因很簡單,我看書喜歡在上面寫寫畫畫,在圖書管理員看來,這叫“損毀圖書”,要訓斥,還要罰款。但在我看來,這反而讓書更有價值了,因為那上面留有我的筆跡、
聯想、感悟,甚至是心情。當然,我得承認,這樣的書只對個人有價值,因而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不是合拍的人不好外借。
小時候看書,做教師的父親屢屢提醒我“拿筆”。筆是拿了,但拿在手上干什么,好像多年后才真正明白。最初的時候,只是尋章摘句,抄下成語、名言什么的,化作談資或裝飾作文,少年時代憑這個賺了好幾次表揚。后來,漸漸覺得抄錄沒什么意思,開始試著在書上寫寫畫畫,興之所至,信馬由韁,在每本讀過的書上都“爬”滿了自己的印記。
時間久了,我發現自己在不知不覺中習慣使用一些相對固定的標注符號。遍布書中的下劃線、小三角、大三角、圓圈以及問號等都各有所表,比如,下劃線是用來標注重要的語句、段落以及有價值的信息,小三角表示觀點比較重要,大三角表示觀點十分重要,圓圈表示不認同、不滿意,問號表示存疑或不解……
這樣做的好處至少有兩個:一是“眼動、腦動、手動”,把單向的閱讀變成一個互動交流的活動,就好似在和作者面對面交流,有共鳴,有碰撞,有情緒,增強了理解和
記憶效果;二是揀選了書中的觀點和內容,便于檢索和溫故,日后翻看,就能迅速地瀏覽這本書最有價值的內容,以及自己彼時的所思所感所悟。
事實上,一本書于我們的價值,在我們讀過、劃過、批注過之后,會得到成倍的提升。因為這樣讀過的書,也融入了讀書人的勞動成果和智慧貢獻。很多人讀完一本書,里面還是整潔如新,一方面是嫌讀書時拿筆麻煩,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沒有“執筆批書”的閱讀體驗。這樣的閱讀,如果不是針對休閑娛樂類的書籍,很難說效果有多好。
為了避免這些觀點引起誤解和反感,我建議大家把閱讀分為“軟閱讀”和“硬閱讀”兩大類,前者是指休閑娛樂式閱讀,主要是為“圖樂子”、打發無聊,后者則是為了知識和思想的閱讀。前面的文章曾提過,知識、思想以及作為其載體的書籍是分層次的,同樣,閱讀也是分層次的。對于那些想通過讀書豐富知識、提升思想的人來說,反思閱讀方法,追求
閱讀層次,自始至終都是讀書活動的伴生性目標。
美國人莫提默·J.艾德勒在1940年寫下暢銷至今的《如何閱讀一本書》,認為閱讀具有娛樂消遣、獲取資訊、增進理解力三種目的,只有最后一種目的的閱讀能幫助閱讀者增長心智,不斷成長,他還花了很大篇幅將閱讀分為基礎閱讀、檢視閱讀、分析閱讀和主題閱讀等四個層次,提出要通過
閱讀方法和技巧的正式訓練,帶領讀者進入更高層次。
盡管沒有看過他的書,但我的體驗和總結與他的觀點基本一致。此外,基于切身體驗,我覺得他還說對了兩點:第一,閱讀是一種“主動的活動”,“我們的前提是讀者能與作者進行對話,并能回應他所說的話”。這實際上是提醒我們,要在閱讀過程中努力尋求個人的存在感、創造力和主導權。第二,看書要快慢得當,“不是所有的書都可以用最快的速度來閱讀”。這是說,我們不要總是看那種一目十行的書,而是要看一些需要“啃”的書。每“啃”完一本這樣的書,你都會發現自己更有底氣就某些話題表達觀點,也更有興趣在作者的提示下思考更多的現實問題。
此外,因地制宜也是互動性閱讀需要明確的一個原則。比如,怎樣讀一本文學經典,怎樣讀一本調研報告,怎樣讀一本理論著作?對這些不同性質、不同領域的書,我們都要建立相應的讀書方法。在這個過程中,既借鑒別人的讀書法,也注意探索總結自己的讀書方法。最終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把書“讀活”,從中得到生趣和用途,讓一切關于閱讀的美好描述都不至于成為空話。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