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上面所談的“不要”的指令更有幫助,一定還需要一些建設性的建議,這些建議可以由閱讀論說性作品的規則中衍生出來。
前面我們談過閱讀論說性作品的三組規則,第一組是找出作品的整體及部分結構,第二組是定義與詮釋書中的共識、主旨與論述,第三組是評論作者的學說,以贊同或反對的意見完成我們對他的作品的理解。我們稱這三組規則為架構性、詮釋性與評論性的。同樣,在閱讀詩、小說與戲劇時,我們也可以發現類似的規則。
首先,我們可以將架構性的規則—擬大綱的規則—改變為適合閱讀小說的規則:
(1)你必須將想像文學作品分類。
抒情詩在敘述故事時,基本上是以表達個人情緒的經驗為主,小說與戲劇的情節比較復雜,牽涉到許多角色,彼此產生互動與反應,以及在過程中情感的變化,此外,每個人都知道戲劇與小說不同,因為戲劇是以行動與說話來敘述劇情的。(在后面我們會談到一些有趣的例外。)劇作家不需要自己現身說法,小說家卻經常這么做。所有這些寫作上的差異,帶給讀者不同的感受。因此,你應該能一眼看出你在讀的是哪一種作品。
(2)你要能抓住整本書的大意。
你能不能掌握這一點,要看你能不能用一兩句話來說明
整本書的大意,對論說性的作品來說,重點在作者想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上。因此,這類書的大意可以用解決問題的方程式,或對問題的回答來作說明。小說的整體大意也與作者面對的問題有關,而我們知道這個問題就是想要傳達一個具體的經驗,所以一篇故事的大意總是在情節之中,除非你能簡要地說明劇情—不是主旨或論述—否則你還是沒有抓住重點,在情節中就有大意。
要注意到,我們所說的整體情節與小說中所要使用的獨特語言之間毫無沖突之處,就是一首抒情詩也有我們這里所謂的“情節”,然而,不論是抒情詩、小說,還是戲劇的“情節”,指的都只是其中的架構或場景,而不是讀者透過作品在心中重新創造的具體經驗,情節代表的是整本作品的大意,而整本作品才是經驗本身,這就像對論說性作品作一個邏輯上的總結,就代表了對書中的論述作個總結。
(3)你不僅要能將整本書簡化為大意,還要能發現整本書各個部分是如何架構起來的。
在論說性作品中,部分的架構是與整體架構有關的,部分問題的解決對整體問題的解決是有幫助的。在小說中,這些部分就是不同的階段,作者借此發展出情節來—角色與事件的細節。
在安排各個部分的架構上,這兩種類型的書各有巧妙。在科學或哲學的作品中,各個部分必須有條理,符合邏輯。在故事中,這些部分必須要在適當的時機與規劃中出現,也就是從開頭、中間到結尾的一個過程。
要了解一個故事的架構,你一定要知道故事是從哪里開始的,當然,不一定是從第一頁開始的,中間經過些什么事,最后的結局是什么,你要知道帶來高潮的各種不同的關鍵是什么,高潮是在哪里、又如何發生的,在這之后的影響又是什么?(我們說“在這之后的影響”并不是說故事結束之后的事,沒有人能知道那些事。我們的意思是在故事中的高潮發生之后,帶來什么樣的后果。)
隨著我們剛剛所提的重點,出現了一個重要的結果。在論說性作品中,各個部分都可以獨立解讀,而小說卻不同,歐幾里得將他的《幾何原理》分成三十個部分發表,或照他所說的分成三十冊發表,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單獨閱讀,這是論說性作品中組織得最完整的一個例子。其中的每個部分或章節,分開來看或合起來看都有意義,但是一本小說中的一章,劇本中的一幕,或是一句詩從整體中抽出來之后,通常就變得毫無意義了。
其次,閱讀小說時候的詮釋規則是什么?我們在前面談過,詩與邏輯作品所使用的語言是不同的,因此在找出共識、主旨與論述時,所使用的規則也要有點變化,我們知道我們不該這么做的,不過我們非得找出類似的規則才行。
(1)小說的要素是插曲、事件、角色與他們的思想、言語、感覺及行動。這些都是作者所創造出來的世界中的要素,作者操縱著這些要素的變化來說故事。這些要素就是邏輯作品中的共識,就像你要跟邏輯作品的作者達成共識一樣,你也要能熟知每個事件與人物的細節。如果你對角色并不熟悉,也無法對事件感同身受,你就是還沒有掌握到故事的精髓。
(2)共識與主旨有關。小說的要素與整個表現的場景或背景有關。一個富有想像力的作者創造出一個世界來,他的角色在其中“生活,行動,有自己的天地。”因此,閱讀小說時類似指導你找出作者主旨的規則,可以說明如下:
在這個想像的世界中賓至如歸。知道一切事件的進行,就像你親臨現場,身歷其境,變成其中的一個成員,愿意與其中的角色做朋友,運用同情心與洞察力參與事件的發生,就像你會為朋友的遭遇所做的事一樣;如果你能這么做,小說中的要素便不會再像一個棋盤上機械式移動的孤單棋子,你會找出其間的關聯性,賦予他們真正存活的活力。
(3)如果說論說性作品中有任何活動,那就是論述的發展。由證據與理由到結構的一個邏輯性的演變,在閱讀這樣的一本書時,必須追蹤論述的發展,先找出共識與主旨之后,然后分析其推論,而在詮釋小說的閱讀中,也有類似的最后一個規則。你對角色都熟悉了,你加人了這個想像的世界,與他們生活在一起,同意這個社會的法律,呼吸同樣的空氣,品味同樣的食物,在同樣的高速公路上旅行。
現在,你一定要跟隨他們完成這場探險,這些場景或背景,社會的組合,是小說中各個要素之間靜態的聯系(如同主旨一樣),而情節的披露(如同論述或推論)是動態的聯系,亞里士多德說情節是一個故事的靈魂,要把一個故事讀好,你就要能把手指放在作者的脈搏上,感覺到每一次的心跳。
結束討論小說的類似閱讀規則之前,我們要提醒你,不要太仔細檢驗這些類似的規則。這些類似的規則就像是一個隱喻或象征,如果壓迫得太用力,可能就會崩潰了,我們所建議的三個列出大綱的步驟,可以讓你逐步了解作者如何在想像的世界中完成一個作品,這不但不會破壞你閱讀小說或戲劇的樂趣,還能加強你的樂趣,讓你對自己喜樂的來源有更多的了解,你不但知道自己喜歡什么,還知道為什么會喜歡。
另一個提醒:前面所說的規則主要適用于小說與戲劇,引申到有故事敘述的抒情詩,也同樣適用,沒有故事敘述的抒情詩,仍然可以適用這個規則,只是沒那么貼切。一首抒情詩是在呈現一個具體的經驗,就像一個長篇故事一樣,想要在讀者心中重新塑造這種經驗,就算最短的詩里也有開始,過程與結束,就像任何經驗都有時間順序一樣,無論多么短暫飄渺的經驗都是如此,在短短的抒情詩中,雖然角色可能非常少,但至少永遠有一個角色—詩人本身。
第三,也是最后一個,小說的
閱讀批評規則是什么?你可能記得我們在論說性作品中作的區隔,也就是根據一般原理所作的批評,與根據個人特殊觀點所作的評論—特殊評論。根據一般原理的部分,只要作一點變化就行了。在論說性作品中,這個規則是:在你還不了解一本書之前,不要評論一本書—不要說你同意或反對這個論點,所以在這里,類似的規則是:在你衷心感激作者試著為你創造的經驗之前,不要批評一本想像的作品。
這里有一個重要的推論,一個好讀者不會質疑作者所創造出來,然后在他自己心中又重新再創造一遍的世界,亨利•詹姆斯在《小說的藝術》中曾說道:“我們要接納作者的主題、想法與前提。我們所能批評的只是他所創造出來的結果。”這就是說,我們要感激作者將故事寫出來,譬如故事發生在巴黎,就不該堅持說如果發生在明尼蘇達州的明尼阿波里斯市會比較好,但是我們有權利批評他所寫的巴黎人與巴黎這個城市。
換句話說,對于小說,我們不該反對或贊成,而是喜歡或不喜歡。我們在批評論說性作品時,關心的是他們所陳述的事實,在批評唯美文學時,就像字義所形容的,我們主要關心的是它的美麗,這樣的美麗,與我們深切體會之后的喜悅密切呼應。
讓我們在下面重述一下這些規則,在你說自己喜歡或不喜歡一本文學作品之前,首先你要能真正努力過并欣賞作者才行。
所謂欣賞,指的是欣賞作者借著你的情緒與想像力,為你創造的一個世界,因此,如果你只是被動地閱讀一本小說(事實上,我們強調過,要熱情地閱讀),是沒法欣賞一本小說的,就像在閱讀哲學作品時,被動的閱讀也一樣無法增進理解力的,要做到能夠欣賞,能夠理解,在閱讀時一定要主動,要把我們前面說過的,所有
分析閱讀的規則全拿出來用才行。
你完成這樣的閱讀階段后,就可以作評論了,你的第一個評論自然是一種你的品味,但是除了說明喜歡或不喜歡之外,還要能說出為什么。當然,你所說的原因,可能真的是在批評書的本身,但乍聽之下,卻像是在批評你自己—你的偏好與偏見,而與書無關。因此,要完成批評這件事,你要客觀地指出書中某些事件造成你的反感。你不只要能說明你自己為什么喜歡或不喜歡,還要能表達出這本書中哪些地方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并說明理由才行。
你越能明白指出詩或小說帶給你喜悅的原因,你就越了解這本書的優點是什么,你會慢慢建立起批評的標準,你也會發現許多跟你有同樣品味的人與你一起分享你的論點,你還可能會發現一件我們相信如此的事:懂得閱讀方法的人,文學品味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