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提到,在這一章里,我們還會討論與這個規則有關的其他的事。就像關于字與共識的問題一樣,我們也要談語言與思想的關系。句子與段落是文法的單位、語言的單位。
主旨與論述是邏輯的單位,也就是思想與知識的單位。
我們在這里要面對的問題,跟上一章要面對的問題很相似。因為語言并不是詮釋思想最完美的媒介;因為一個字可以有許多意義,而不只一個字也可能代表同一種的意義,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作者的用語與
專業術語之間的關系有多復雜了。一個字可能代表多重的意思,一個意思也可能以許多字來代表。
數學家將一件上好的外套上的紐扣與紐扣洞之間,比喻成一對一的關系。每一個紐扣有一個適合的紐扣洞,每一個紐扣洞也有一個適合的紐扣。不過,重點是:字與意思之間的關系并不是一對一的。在應用這個規則時,你會犯的最大錯誤就是認為在語言及思想或知識之間,是一對一的關系。
事實上,聰明一點的做法是,即使是紐扣與紐扣洞之間的關系,也不要作太簡單的假設。男人西裝外套的袖子上面有紐扣,卻沒有紐扣洞。外套穿了一陣子,上面也可能只有洞,而沒有紐扣。
讓我們說明句子與主旨之間的關系。并不是一本書中的每一句話都在談論主旨。有時候,一些句子在表達的是疑問。他們提出的是問題,而不是答案。主旨則是這些問題的答案。主旨所聲明的是知識或觀點。這也是為什么我們說表達這種聲明的句子是敘述句,而提出問題的句子是疑問句其他有些句子則在表達希望或企圖。這些句子可能會讓我們了解一些
作者的意圖,卻并不傳達他想要仔細推敲的知識。
除此之外,并不是每一個敘述句都能當作是在表達一個主旨。這么說至少有兩個理由。第一個是事實上,字都有歧義,可以用在許多不同的句子中。因此,如果字所表達的意思改變了,很可能同樣的句子卻在闡述不同的主旨!伴喿x就是學習”,這是一句簡單的陳述。但是有時候,我們說“學習”是指獲得知識,而在其他時候我們又說學習是發展理解力。因為意思并不一樣,所以主旨也都不同。但是句子卻是相同的。
另一個理由是,所有的句子并不像“閱讀就是學習”這樣單純。當一個簡單的句子使用的字都毫無歧義時,通常在表達的是一個單一的主旨。但就算用字沒有歧義,一個復合句也可能表達一個或兩個主旨。一個復合句其實是一些句子的組合,其間用一些字如“與”、“如果……就”或“不但……而且”來作連接。你可能會因而體認到,一個復合句與一小段文章段落之間的差異可能很難區分。一個復合句也可以用論述方式表達許多不同的主旨。
那樣的句子可能很難詮釋。讓我們從馬基雅維里的《君主論》中找一段有趣的句子來作說明:
一個君王就算無法贏得人民的愛戴,也要避免憎恨,以喚起人民的敬畏;因為只要他不剝奪人民的財產與女人,他就不會被憎恨,也就可以長長久久地承受人民的敬畏。在文法上來說,這是一個單一的句子,不過卻十分復雜。分號與“因為”是全句的主要分段。第一個部分的主旨是君王應該要以某種方法引起人民的敬畏。
而從“因為”開始,事實上是另一句話。(這也可以用另一種獨立的敘述方式:“他之所以能長久承受人民敬畏,原因是……”等等。)這個句子至少表達了兩個主旨:
① 一個君王應該要引起人民敬畏的原因是,只要他不被憎恨,他就能長長久久地被人民敬畏著。
② 要避免被人民憎恨,他就不要去剝奪人民的財產與女人。
在一個又長又復雜的句子里,區分出不同的主旨是很重要的。不論你想要同意或不同意馬基雅維里的說法,你都要先了解他在說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在這個句子中,他談到的是三件事。你可能不同意其中的一點,卻同意其他兩點。你可能認為馬基雅維里是錯的,因為他在向所有的君王推廣恐怖主義。但你可能也注意到他精明地說,最好不要讓人民在敬畏中帶有恨意。你可能也會同意不要剝奪人民的財產與女人,是避免憎恨的必要條件。除非你能在一個復雜句中辨認出不同的主旨,否則你無法判斷這個作者在談些什么。
律師都非常清楚這個道理。他們會仔細看原告陳述的句子是什么,被告否認的說法又是什么。一個簡單的句子:“約翰•唐簽了三月二十四日的租約!笨雌饋韷蚝唵瘟,但卻說了不只一件事,有些可能是真的,有些卻可能是假的。約翰•唐可能簽了租約,但卻不是在三月二十四日,而這個事實可能很重要。簡單來說,就算一個文法上的單一句子,有時候說的也是兩個以上的主旨。
在區分句子與主旨之間,我們已經說得夠清楚了。它們并不是一對一的關系。不只是一個單一的句子可以表達出不同的主旨,不管是有歧義的句子或復合句都可以,而且同一個主旨也能用兩個或更多不同的句子來說明。如果你能抓住我們在字里行間所用的同義字,你就會知道我們在說:“教與學的功能是互相連貫的”與“傳授知識與接受知識是息息相關的過程”這兩句話時,所談的是同一件事。
我們不再談文法與邏輯相關的重點,而要開始談規則了。在這一章里,就跟上一章一樣,最難的就是要停止解釋。無論如何,我們假設你已經懂一點文法了。我們并不是說你一定要完全精通語句結構,但你應該注意一個句子中字的排列順序,與彼此之間的關系。對一個閱讀者來說,有一些文法的知識是必要的。除非你能越過語言的表象,看出其中的意義,否則你就無法處理有關詞義、主旨與論述、思想的要素的問題。只要文字、句子與段落是不透明的、未解析的,他們就是溝通的障礙,而不是媒介。你閱讀了一些字,卻沒有獲得知識。
現在來談規則。你在上一章已經看到第五個規則了:
找出關鍵字,與作者達成共識。第六個規則可以說是:將一本書中最重要的句子圈出來,找出其中的主旨。第七個規則是:從相關文句的關聯中,設法架構出一本書的基本論述。等一會兒你會明白,在這個規則中,我們為什么不用“段落”這樣的字眼。
順便一提的是,這些新規則與前面所說的與作者達成共識的規則一樣,適用于論說性的作品。當你在念一本文學作品—小說、戲劇與詩時,這些關于主旨與論述的規則又大不相同。后面我們會談到在應用時要如何作些改變,以便閱讀那些書籍。